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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5点击数:

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绩效考核的需要,切实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现将我校教师岗位分类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类对象

学校内聘专职教师。

二、教师岗位类别

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并重型两种类别。

1.教学为主型

教学为主型教师主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每年保证相当的教学工作量。

2.教学科研并重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同时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和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原则上每年保证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和教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三、学校成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

四、日程安排

1.3月18日前,各院(部)成立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2. 3月30日前

(1)各院(部)组织教师学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条件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教师充分了解不同类型岗位额定工作任务要求。

(2)各院(部)组织教师填报《宿迁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表》。

3. 4月15日前,各院(部)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对教师岗位申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审议,将审议结果报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宿迁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宿迁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汇总表》纸质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

4. 4月22日前,学校组织对教师申报岗位类别进行审核。

5. 4月30日前,教师签字确认分类结果。此次岗位类别一经确认,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标准、高一级职称申报等涉及教师分类的事宜,均以此次分类结果为依据。

 

                                            人事处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宿迁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表》

2.《宿迁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汇总表》

以上表格,请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内下载。